市国资委党委安排部署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检查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19  查看次数: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验收工作一系列通知精神市国资委党委决定,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对全系统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国资委党委指出: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和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基层党委是检查验收责任单位,党支部是验收对象;对党代会代表和违纪违法党员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国资委党委是检查验收责任单位,基层党委是验收对象;对各项检查验收工作进行验收,上级党组织是责任单位,下级党组织是验收对象。各责任单位对验收对象进行检查验收要逐单位逐项目进行。对验收不合格的,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

  国资委党委要求:全系统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抓好各环节验收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做好统筹安排,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推进举措,确保验收工作如期完成。(党建处  王刚)